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园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各世界地质公园信息交流与沟通,扩大我公园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园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 网络信息科与服务器代理商沟通,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 公园动态、图片新闻、地质旅游等栏目每周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 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第七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管局长审核、呈局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主管或专人根据科室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园考察活动、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2)黛眉山园区公园动态等信息由新安县管理处负责人提供;
(3)地质博物馆动态信息由博物馆负责人提供;
(4)地质遗迹保护、工程实施等信息由督查室负责提供;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管理局新闻动态,博物馆信息工,会议信息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重要事项、重要活动,如重要地质遗迹保护点、重大地质公园整改信息、管理局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局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一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二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园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服务器代理商反馈,由服务器代理商处理。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园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园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园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园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管理局规定、影响公园形象、泄露公园机密的信息。
第十六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园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管理局办公室。
第二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