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0发布人:本站浏览次数:36
根据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令第5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8号),现将济源市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收藏集中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二、登记对象
济源市具有化石藏品或展品的各类博物馆、大专院校等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以下简称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个人收藏的重点化石。
三、登记方法
收藏单位及个人填报申请鉴定登记表。本次鉴定、登记均免费。
四、注意事项
本次集中登记期结束后,省化石专家办继续接收通过合法途径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申请鉴定与登记工作;对于非法持有、收藏、买卖、流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执法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五、咨询电话
0391-6619609 杨森15839199687
特此公告。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